新西兰这类农产品仍将享受我国特殊保障措施

作者:奶粉智库网
2022-01-04

奶粉智库网讯,12月31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类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且自2022年起不再对第一类、第三类和第四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而第二类农产品(脂肪含量≤1.5%固状乳及奶油、脂肪含量>1.5%未加糖固状乳及奶油、脂肪含量>1.5%加糖固状乳及奶油、浓缩但未加糖的非固状乳及奶油)2020年仍将实施特殊保障措施,其202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为188094吨。


微信截图_20220104181309.png

(图源:海关总署

来自:奶粉智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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