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帮人“薅”走两万多桶奶粉,被判刑三年半

作者:郑直
2019-10-14

信用卡积分、商家满减促销、网站会员月卡、新用户注册送礼...对于有心的人来说,处处充满着省钱的机会。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合法地获取信息享受优惠当然无可厚非,但如果心术不正,“薅羊毛”也有可能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被判刑三年半.jpg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据北京市海淀检察院官微消息,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黄小天(化名)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法庭审判,被告人黄小天当庭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利用技术漏洞,薅走奶粉两万多桶

据悉,黄小天出生于1993年,初中肄业的他对计算机技术情有独钟,也十分了解市场上的商家优惠活动信息。

2017年,黄小天发现一家专做母婴用品的App在针对购买奶粉用户进行优惠活动,厂家为了鼓励注册半年以上老用户首次消费,规定优惠活动为:老用户首次消费购买奶粉,买一桶送一桶。

针对这一优惠活动,黄小天在之后一年的时间里,使用脚本程序批量虚假注册了该App的20万个账号。

但在上述账号注册半年以后,当黄小天试图用该批账号参加商家买一桶送一桶的优惠活动时,黄小天发现由于账号注册过程中缺少必要审核信息,这批账号无法登录正常的商家App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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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成功实现“薅羊毛”,黄小天转而研究商家的App安装包,并成功攻破该App客户端,将App的一些验证功能进行修改,终于让自己注册的虚假、非实名账号能够成功登录商家App客户端。

随后,黄小天通过互联网销售了两万余个这种虚假注册的账号,这些虚假账号配合他自己开发的冒牌App,最终让活跃在网络中的人们又一次成功薅到了商家的羊毛,而黄小天也从中获利六万余元。

在审判中,被告人黄小天供称,他一共注册了20万个账号,筛选出两万多个可以参加“奶粉买一赠一活动”的账号出售谋利,而通过这个途径买奶粉的人,薅走的奶粉总共两万多桶。

类似案例屡见不鲜

此前在山东莱阳,因为通过虚假交易等方式获取信用卡积分和礼品,五名被告被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

莱阳市人民法院法官高殿章介绍,五名被告年龄在22-32岁之间,“是刚毕业的学生,还成立了一个公司。”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孙某经营用自己名字命名的“大飞工作室”,2017年10月份开始在莱阳市一处出租屋内架设局域网、布设电脑,并先后招聘另外三名被告人等作为员工,分别以自己及亲友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或者通过网络购买公民信息,以及利用身份证生成器生成虚假信息,在招商银行“掌上生活”手机应用注册后骗取积分,再用积分兑换礼品,对外销售获利。

截至案发,被告总共兑换视频网站会员月卡1万多张,价值12万多元;无线鼠标300多个,价值15000多元。另外还有商场代金券、体检券、咖啡券、鸡翅薯条券、手机流量券等等。对于没有法定部门鉴定的流量券、饮品券等物品价值,法院依法不予认定。对各被告人利用自己及亲友的身份证号码直接兑换的积分和物品,也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主犯孙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另外三名被告分别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向他们出售公民信息的被告张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单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判决书显示,他们买卖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卡信息等。

类似的案件不止这一起。1996年出生的冉某在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期间,虚构商户身份,利用多个交易平台,使用自己名下的多张招商银行信用卡以虚假购物和消费的方法,产生虚假交易额累计人民币1600余万元,由此获取招商银行信用卡消费积分300余万分。

冉某凭借积分兑换航空里程、酒店积分、礼宾服务等,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最低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

冉某的家属向招商银行退赔了全部赃款,冉某因诈骗罪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冉某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决定维持原判。

被告人:没想到这么严重

“薅羊毛”也能犯下诈骗罪,这对于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来讲,有些“出乎意料”。

比如在上述山东莱阳的案例中,被告人也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感到意外。莱阳市人民法院法官高殿章告诉中国之声:“他也知道是违法的,在法庭上认罪伏法了。但他们一开始只知道这个事情不是什么好事儿,没想到这么严重。”

那么,合法、非法“薅羊毛”的界限到底在哪里?业内人士表示,合法“薅羊毛”和违法犯罪的诈骗行为,其核心区别在于消费和信息的真实性。

也就是说,前者使用自己真实的信息进行了真实的交易,用积分兑换的礼品不论是转赠还是出售都没有问题;但后者使用的是非法获取的他人信息,进行的是虚假交易,这就属于欺诈行为,如果数额足够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检察日报正义网表示,根据我国法律关于盗窃罪的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一些非法“薅羊毛”的案例中,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有利用技术手段逃避被害公司监管而取得财物的犯罪故意,并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很明显构成盗窃罪。

此外,也有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商家推出的促销优惠活动是为了双赢,但如果利用规则漏洞,甚至用技术手段破坏计算机系统,很容易触犯计算机信息系统保护的相关罪名,严重的或将面临刑事处罚。


来自: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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