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10条措施盘活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

作者:康丽娜
2020-02-21

为规范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提升产品标准化水平,提高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区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于日前发布。

《措施》提出,要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

1.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简化许可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2.推动产业升级。打造种养加分工协作、联系紧密的产业链条,支持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设备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培育“专精特新”民族传统奶制品示范企业;

3.完善标准体系。建设集奶牛养殖、良种繁育、饲草种植、产品加工等于一体的生产标准体系,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实现标准化、集约化发展;

4.推进品牌建设。鼓励地方及行业协会等注册区域公共品牌商标或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加大民族传统奶制品优秀品牌培育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要积极开展“蒙字标”认证。

《措施》强调,要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小作坊健康发展。

5.实现奶制品小作坊登记便利化。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办法》,实行简化登记流程,缩短登记时限,推行网上登记;

6.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引导和支持民族传统奶制品小作坊进入食品园区,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检验,规范生产经营,打造规模优势;

7.强化检验检测服务。按照属地就近检验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民族传统奶制品检验检测服务体系;

8.提供标准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引导小作坊依法制定产品、服务等标准,按规定备案或自我声明公开后实施,鼓励民族传统奶制品协会、商会制定团体标准;

9.畅通销售渠道。扶持小作坊奶制品取得商品条形码,积极注册商标,提高包装水平。搭建民族传统奶制品电商销售渠道,扩大网络销售。

《措施》要求,要开展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全面启动各项试点示范工作,开展民族传统奶制品园区建设示范、种养加合作经营试点、打造区域公共品牌试点、建设小作坊示范店等典型示范带动行动。推进技术攻关,开展专业技艺培训,着力提升民族传统奶制品加工工艺水平,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健康发展。


来自: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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