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现固体饮料冒充特配奶粉,谁为“大头宝宝”悲剧买单?

作者: 乔永祯
2020-05-13

近期,据湖南经视“大调查”栏目报道,湖南郴州永兴县多名婴幼儿由于长期使用“假特配粉”导致颅骨突出成“大头娃娃”,身体出现湿疹,经常咳嗽,各项指标都不达标,甚至还有孩子止不住地用手拍打自己的头部。该消息一经发出,就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各大行业媒体的广泛关注。

在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事件的起因是出现这些症状的幼儿由于牛奶过敏,医生建议家长购买氨基酸奶粉给孩子食用。家长们去郴州爱婴坊母婴店买奶粉的时候,在导购员强烈推销下,家长购买了这款“倍氨敏”奶粉。导购员声称倍氨敏奶粉是店里最好的奶粉,也是最畅销的,许多过敏宝宝都是吃这种奶粉。在部分宝妈看到奶粉罐子下面写着蛋白固体饮料产生怀疑的时候,导购员说蛋白固体饮料就是牛奶的另外一个简称。之后,这些牛奶过敏的婴幼儿长期食用该款奶粉,最终导致身体出现过敏、湿疹、颅骨突出等症状,经检查发现这些婴幼儿都得了佝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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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奶粉圈新媒体了解,该新闻事件中所提到的“倍氨敏”奶粉,其罐体上明确标注了固体饮料,而国家只对婴儿配方食品蛋白质含量、脂肪等营养成分做了详细规定。对于固体饮料的标准,除对蛋白质含量做出要求外,对于脂肪、碳水化合物等基本营养物质没有任何规定。

该新闻事件中出现的“倍氨敏”可以说是“三无产品”——无婴配粉配方注册资质、无特医食品注册资质、无特医食品生产许可,比普通婴配粉生产标准还要低,更别说和特配粉相比较了。

“假特配”现象屡禁不止,敛财还需有底线

据奶粉圈新媒体统计,此次事件并非个例:

2019年5月,新京报、奶粉圈等多家媒体报道了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和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生产的均未取得特医食品注册资质的“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在市场进行销售。

2019年7月29日,人民日报曾报道过不具备生产配方粉资质的山东梵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产品雅乐迪配方粉是一款固体饮料,但在包装上却标注的“适度水解蛋白配方粉”、“适宜为乳蛋白消化不良、乳蛋白过敏高风险人群提供营养支持”。其在市场营销中使用误导性字眼,宣称其采用特殊配方,具有特殊医学用途,涉及虚假宣传。

对此,有业内人士告诉奶粉圈新媒体:“有些无良商家为了牟利,哪有什么底线。个别商家一味追求高毛利,不顾宝宝身心健康泯灭良心的行为,真的是老鼠屎搅乱一锅汤。母婴行业是爱的行业,希望大家能秉承一颗爱的初心,用真诚、诚信呵护‘祖国的花朵。’”。

笔者认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商家不能被利益蒙蔽理性,而忽视掉固体饮料当特医食品进行销售的风险。应该秉承对消费者负责的公德心,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选品和产品结构优化。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固体饮料≠奶粉,不要盲从轻信。

如何区分“真假特配”,关键在这3点

早在2017年,国家就出台了特配粉相关政策,要求只要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和婴幼儿配方奶粉一样,申请配方注册,依法取得注册证书。且对于特配粉罐体标识也有明确的规定:

1.标签和说明书中标注注册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生产或向我国境内出口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依法取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并标签和说明书中标注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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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名称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分类名称或者等效名称。比如纽康特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氨基酸配方、优博敏佳特殊医学用途婴儿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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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签和说明书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在醒目位置标示下列内容:

①请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②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

③本品禁止用于肠外营养支持和静脉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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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奶粉圈新媒体统计,截至目前,已有45款特医食品通过注册,外资乳企占33款,国内乳企占12款。其中,雀巢9款,雅培8款,圣元优博5款,达能5款,贝因美3款,美赞臣3款,伊利2款,每日乳业2款,惠氏1款,爱优诺2款,恒瑞健康2款,澳斯乳业1款,南通励成生物1款,吉林麦孚营养科技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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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配粉市场是个小众市场,但却是刚需。现在来看,特配粉市场的安宁,不是惩治一两家违规的企业或者门店就能完成的。政府还需不断地加大监管和监督力度;行业媒体也需要起到监督的作用;渠道更应该提升导购专业度,对消费者负责;品牌方在注重产品品质的同时加强消费者教育。只有凝聚多方合力,未来特配粉市场才会呈良性发展,真正体现专业技术、专业产品、专业的市场价值。


来自:奶粉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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